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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县惠企服务政策汇编——(十三)法律援助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5-04-17 来源:新县法院、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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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政策摘要

  65.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对接基层治理组织,引入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力量,通过新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县人民法院工作室调解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民商事纠纷,通过新县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驻新县人民法院工作室调解涉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纠纷,为商事主体提供诉讼立案、纠纷调解、司法确认等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

  适用范围:全县各类企业

  执行时间:2021年5月15日起

  责任单位:县法院

  享受方式:企业作为涉诉主体参与诉讼

  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政策摘要

  66.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多功能终端,能够帮助当事人评估诉讼风险、生成诉状、查询案件流程、递交材料、查询档案;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南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实现网上立案,审核通过的案件通过电子流转方式及时转入立案系统;设置专门的跨域立案服务区,解决异地诉讼立案不便的难题;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强对涉企主体的诉讼引导。

  适用范围:全县各类企业

  执行时间:2021年5月15日起

  责任单位:县法院

  享受方式:企业作为涉诉主体参与诉讼

  办理公司破产重整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政策摘要

  67.对于已经出现破产原因的企业,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破产清算申请,通过破产清算使其从市场中有序退出;对于仍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积极通过破产重整和和解制度使其脱困新生。坚持破立并举,用好重整、和解、清算制度功能,助力危困企业“司法康复”,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适用范围:全县各类企业

  执行时间:长期推进

  责任单位:县法院

  享受方式:企业、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实施法律援助惠企便民行动政策摘要

  68.开通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模式,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将农民工列入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合法的用工环境。

  适用范围: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

  执行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享受方式:提供营业执照

  实施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政策摘要

  69.制定《新县司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实施细则》,持续开展“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活动,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围绕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不断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市场法律环境;在代理涉诉案件中,视企业具体情况,适当减少律师代理费用。

  适用范围: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

  执行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享受方式:主动服务、企业要求

  实施公证助企便民行动政策摘要

  70.组建“公证暖企”服务团,为辖区内重点企业设立公证专员制度,为企业实行跟踪服务、精准服务、全程服务;实行容缺受理,让企业少跑路;对经营确有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初创小微企业申请办理的相关公证业务,适当调整相关公证收费、减收公证费用,全力助推企业发展;缩短公证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证便企;积极推进与人民法院在调解、取证、保全、送达、强制执行等方面开展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开通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快速通道”,为市场主体减少诉讼、降低成本,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适用范围: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

  执行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享受方式:提供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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