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区域单元格总量规划名录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服务管理水平,保证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关于市场单元网格及零售点指导数动态调整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县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实施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调研,决定对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区域单元格总量规划名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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