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县部分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变更。变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县产业集聚区九龙岭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zip
2.新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