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依据: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河南省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9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补贴对象:全县实际种地农民(含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经营主体)。补贴资金原则上直接补贴到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涉及耕地流转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明确约定补贴资金由种植主体领取的,可直接补贴到种植主体;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补贴资金发放到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3、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往年结转资金,按照全县上报面积统一标准一次性发放完毕。
4、补贴方式:通过“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
5、补贴流程:一是村级审核。村(居)按主体自主申报、村级审核方式,对本村(社区)符合条件种地农民的种植作物、面积、土地流转合同等审核核查,登记造册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报乡镇(区、街道)政府。二是乡级复核。各乡镇(区、街道)对村级上报《清册》审核核实,复核汇总形成乡级清册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必要时可采取乡村两级同步分级公示方式,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县级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区、街道)上报《清册》汇总后上传至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由财政部门兑付资金。
6、补贴发放:按照《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通过“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户。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清册》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代发银行,最后通过“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兑付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