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净化交通运输市场

 
信息来源: 新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5-07-04

新县交通运输局提醒: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不要参与非法营运,有非法营运行为的,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特别是不要在网约车平台非法注册参与营运,已注册的非法网约车驾驶人要立即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

  从事非法营运将会造成以下危害后果。

  后果一:违法被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对车辆当事人处以30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高额罚款;对于情节恶劣的,将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后果二:车辆被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所驾驶的非法营运车辆将被强制扣押,面临30日(情况复杂、拒不配合的延长至60日)的行政强制期限。

  后果三:保险无保障。非法营运出租汽车出现交通事故后,一旦追究责任,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

  后果四:信用受影响。当事人的被处罚记录将会上传“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会被视为失信行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其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受到消费、出境、征信记录、融资贷款等多重限制。

  ‌对于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新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采取大数据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希望非法营运出租汽车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自觉终止非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出租汽车,拒绝乘坐。同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踊跃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安全的出租汽车运输环境。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