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欠发达国有林场
林下经济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新财预〔2025〕253号
国有新县林场: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欠发达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新农领文〔2025〕51号)文件精神及项目中标价,现将《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7号)资金152万元下达给你。
一、项目安排。在国有新县林场完成560亩茶叶园恢复改造,建设120㎡茶叶加工厂房及114㎡保鲜库房,完成1套供水供电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和1套茶叶加工及保鲜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二、建设期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责任单位。国有新县林场。
四、强化管理。请严格按照《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财〔2021〕38号)、《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2014〕29号)文件要求,尽快将资金落到实处。
新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