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安排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拨付新县先银商贸有限公司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项目奖补4.8万元;河南新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金兰山街道办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奖补资金21.174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三天(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
如对此项资金拨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提出意见(电话0376—260255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