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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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优抚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与民间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老干部股、监察室7个股室,下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站、光荣院、殡葬管理所、老龄办、救助站、募捐办、首府宾馆、西山陵园管理处等8个股级二级机构,县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为县民政局领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鄂豫皖苏区首府烈士陵园为县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双拥办为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常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72名,其中在职在岗93人(财政供养人员45人,非财政供养人员48人),离退休57人。

  二、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3)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4)加强社会组织管理(5)加快推进县福利中心建设和慈善事业发展(6)深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等其他各项工作。

  三、主要预算指标情况说明

  2015年预算收入38751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5168元,自有收入20000元。预算支出3875168元,其中人员经费2345668元,公用经费1529500元(三公经费540000元)

  四、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公开日期:     金额: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3,855,168 一、人员经费支出 2,345,668
1、基本运转经费 3,855,168 1、基本工资 535,672
2、其他经费   2、津贴补贴 443,400
二、单位自有收入 20,000 3、绩效工资 109,200
1、事业和经营收入 20,000 4、社保缴款(含住房公积金) 194,142
2、主管部门拨款   5、离退休费 1,027,101
3、其他收入   6、其他 36,153
三、结转结余资金 0 二、公用经费支出 1,529,500
1、结转资金   1、办公费 519,500
2、结余资金   2、水电费 160,000
    3、差旅费 260,000
    4、会议费 50,000
    5、维修(护)费  
    6、房屋建筑物购置建设费  
    7、设备购置  
    8、其他  
    9、“三公”经费 540,000
     其中三公经费明细情况 金额 增减%
    ①公务接待费 500,000 -9%
    ②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 40,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40,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③因公出国(境)费    
       
本年收入总计 3,875,168 本年支出总计 3,87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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