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农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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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新县农业局是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6个股、室,辖设10个二级机构(其中全供单位7个、差额供给3个),现有在岗职工233人,离退休干部职工84人,党员100人;核定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3人,全供事业编制108人、差额供给事业编制79人;现实际在岗编制行政编制人员16人,工勤编制2人,全供事业编制76人、差额供给事业编制111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5人,遗属定补人员12人。

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意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三)拟定全县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全县农业法制体系建设。(四)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规划、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预测并发布主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全县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对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五)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管理,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六)负责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防治;组织、监督对县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救灾后生产恢复。(七)制定全县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九)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质量。(十)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全县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十一)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

新县农业局2015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抓好粮油生产,推广种植超级稻16万亩,双低油菜10万亩,地膜花生达3万亩以上。二是积极服务特色产业。三是继续搞好景观带建设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工作。四是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五是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六是抓好农业执法,加大农产品农残检测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七是组织开展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八是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九是完成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十是配合省农科院完成院县合作年度工作任务。

三、主要预算指标情况说明

2015年度县财政安排农业局预算收入总计585.2226万元。

2015年度县财政安排农业局预算支出总计585.2226万元,按用途划分:人员经费支出516.37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2.9451万元、津贴补贴31.428万元、绩效工资132.516万元、社保含住房公积金63.6173万元、离退休费135.8939万元、其他9.97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8.85万元(其中办公费12.195万元、水电费9.04万元、差旅费10.7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12.8万元、“三公” 经费21.065万元)。

“三公”经费明细情况说明:2015年度“三公” 经费预算支出21.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065万元(按照上级要求较上年度下降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四、新县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新县农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公开日期:     金额: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5,852,226 一、人员经费支出 5,163,726
1、基本运转经费 5,852,226 1、基本工资 1,429,451
2、其他经费   2、津贴补贴 314,280
二、单位自有收入 0 3、绩效工资 1,325,160
1、事业和经营收入   4、社保缴款(含住房公积金) 636,173
2、主管部门拨款   5、离退休费 1,358,939
3、其他收入   6、其他 99,723
三、结转结余资金 0 二、公用经费支出 688,500
1、结转资金   1、办公费 121,950
2、结余资金   2、水电费 90,400
    3、差旅费 107,500
    4、会议费 30,000
    5、维修(护)费  
    6、房屋建筑物购置建设费  
    7、设备购置  
    8、其他 128,000
    9、“三公”经费 210,650
     其中三公经费明细情况 金额 增减%
    ①公务接待费 170,650 10%(减)
    ②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 40,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40,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③因公出国(境)费    
       
本年收入总计 5,852,226 本年支出总计 5,8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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