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交警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行政单位,其内设机构为股级,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股级领导职数20名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城关中队、沙窝中队、吴陈河中队、箭河中队、机动中队、科技中队、车管所、事故中队。新县交警大队现有财政全供人员42人(其中在职10人,3人退休人员,1人定补,在交警大队工作县局核发工资28人),自收自支人员58人为交警大队协管员。
二、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
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全县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新县交警大队在路面管控、交通事故的勘查调处、车管业务、驾驶人管理、客运车源头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志标线制作施划、险路险段的排查整治及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经费缺口较大。2015年预算支出在450余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余万元(含交通协管员58人、在交警大队工作县局核发工资28人),办公经费310余万元,涉及办公耗材费、交通宣传、房屋维修工程、机动车牌证费、水电费、招待费、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维护、车辆运行、招待费等各项费用。二是新县交警大队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县管车辆安全检测、牌证发放和驾驶人管理、考核;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
三、交警队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公开日期: | 金额: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4,543,235 | 一、人员经费支出 | 1,413,433 | |
1、基本运转经费 | 543,235 | 1、基本工资 | 164,772 | |
2、其他经费 | 4,000,000 | 2、津贴补贴 | 170,460 | |
二、单位自有收入 | 0 | 3、绩效工资 | ||
1、事业和经营收入 | 4、社保缴款(含住房公积金) | 62,876 | ||
2、主管部门拨款 | 5、离退休费 | 82,973 | ||
3、其他收入 | 6、其他 | 932,352 | ||
三、结转结余资金 | 0 | 二、公用经费支出 | 3,129,802 | |
1、结转资金 | 1、办公费 | 578,400 | ||
2、结余资金 | 2、水电费 | 164,500 | ||
3、差旅费 | 343,800 | |||
4、会议费 | 34,300 | |||
5、维修(护)费 | ||||
6、房屋建筑物购置建设费 | ||||
7、设备购置 | ||||
8、其他 | 1,254,302 | |||
9、“三公”经费 | 754,500 | |||
其中三公经费明细情况 | 金额 | 增减% | ||
①公务接待费 | 254,500 | |||
②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 | 500,00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500,000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③因公出国(境)费 | ||||
本年收入总计 | 4,543,235 | 本年支出总计 | 4,54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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