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981年4月,中共新县县委成立“新县革命斗争史编写领导小组办公室”。1983年8月,改名为“新县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办公室”。1996年6月,县委党史研究室与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合并,更名为“中共新县县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2002年,更名为“新县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属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一室两组,即综合室、党史征研组、地方志工作组。核定人员编制8人,实有7人(不含去年省统一招录的1名公务员,该人员目前已经进入考察公示阶段,尚未办理正式录用手续)。7名人员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现有人员中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2人,中专学历1人;平均年龄42岁。
二、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
1.完成《中国共产党新县历史(第二卷)》的初稿编写任务,召开初稿评审会。
2.做好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相关工作。完成向《图说长征·红二十五军卷》的供稿任务。
3.完成《新县红色文化颂》出版任务。
4.完成《河南年鉴》(2016年卷)《中共信阳历史年编》《信阳年鉴》(2016年卷)的供稿任务。
5.出版《新县年鉴》(2016年卷),11月底前完成印刷出版任务。编印《新县大事月报》第17—20期。
6.加强乡镇志编纂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已完成初稿的乡镇召开评审会。
7.继续加强史志馆、网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增加馆藏图书资料数量,加强图书资料管理。
8.加强对史志工作的调研,在与周边地区业务部门交流上加大力度。继续做好理论研讨、资料征集工作。
9.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引领、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全方位发挥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10.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各项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史志部门形象。
附件二: | ||||
史志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 ||||
公开日期: | 金额: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681,432 | 一、人员经费支出 | 529,169 | |
1、基本运转经费 | 681,432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74,986 | |
2、其他经费 | 0 | 1、基本工资 | 90,528 | |
二、单位自有收入 | 0 | 2、津贴补贴 | 119,340 | |
1、事业和经营收入 | 0 | 3、绩效工资 | 0 | |
2、主管部门拨款 | 0 | 4、社保缴款 | 19,222 | |
3、其他收入 | 0 | 5、其他 | 45,896 | |
三、结转结余资金 | 0 |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54,183 | |
1、结转资金 | 0 | 1、离休费 | 0 | |
2、结余资金 | 0 | 2、退休费 | 208,889 | |
3、定补人员生活补助 | 12,096 | |||
4、改革性补助 | 33,198 | |||
5、其他 | 0 | |||
二、公用经费支出 | 152,263 | |||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2,263 | |||
1、办公费 | 36,000 | |||
2、会议费 | 10,000 | |||
3、差旅费 | 30,000 | |||
4、水电费 | 0 | |||
5、工会福利费 | 0 | |||
6、其他 | 56,263 | |||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 | ||||
(三)“三公”经费支出 | 20,000 | |||
“三公”经费明细情况 | 金额 | 增减% | ||
1、公务接待费 | 20,000 | 0 | ||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 | 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0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3、因公出国(境)费 | 0 | |||
本年收入总计 | 681,432 | 本年支出总计 | 681,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