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室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5-07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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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1981年4月,中共新县县委成立“新县革命斗争史编写领导小组办公室”。1983年8月,改名为“新县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办公室”。1996年6月,县委党史研究室与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合并,更名为“中共新县县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2002年,更名为“新县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属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一室两组,即综合室、党史征研组、地方志工作组。核定人员编制8人,实有7人(不含去年省统一招录的1名公务员,该人员目前已经进入考察公示阶段,尚未办理正式录用手续)。7名人员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现有人员中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2人,中专学历1人;平均年龄42岁。

  二、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

  1.完成《中国共产党新县历史(第二卷)》的初稿编写任务,召开初稿评审会。

  2.做好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相关工作。完成向《图说长征·红二十五军卷》的供稿任务。

  3.完成《新县红色文化颂》出版任务。

  4.完成《河南年鉴》(2016年卷)《中共信阳历史年编》《信阳年鉴》(2016年卷)的供稿任务。

  5.出版《新县年鉴》(2016年卷),11月底前完成印刷出版任务。编印《新县大事月报》第17—20期。

  6.加强乡镇志编纂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已完成初稿的乡镇召开评审会。

  7.继续加强史志馆、网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增加馆藏图书资料数量,加强图书资料管理。

  8.加强对史志工作的调研,在与周边地区业务部门交流上加大力度。继续做好理论研讨、资料征集工作。

  9.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引领、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全方位发挥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10.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各项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史志部门形象。

附件二:        
史志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公开日期:     金额: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681,432 一、人员经费支出 529,169
1、基本运转经费 681,432 (一)工资福利支出 274,986
2、其他经费 0 1、基本工资 90,528
二、单位自有收入 0 2、津贴补贴 119,340
1、事业和经营收入 0 3、绩效工资 0
2、主管部门拨款 0 4、社保缴款 19,222
3、其他收入 0 5、其他 45,896
三、结转结余资金 0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4,183
1、结转资金 0 1、离休费 0
2、结余资金 0 2、退休费 208,889
    3、定补人员生活补助 12,096
    4、改革性补助 33,198
    5、其他 0
    二、公用经费支出 152,263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132,263
    1、办公费 36,000
    2、会议费 10,000
    3、差旅费 30,000
    4、水电费 0
    5、工会福利费 0
    6、其他 56,263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 20,000
    “三公”经费明细情况 金额 增减%
    1、公务接待费 20,000 0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3、因公出国(境)费 0  
       
本年收入总计 681,432 本年支出总计 68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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