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新县旅游局成立于2000年12月,是主管全县旅游业的职能部门,属县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供事业单位,规格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行业管理股、市场开发股、人事教育股、规划计财股,下设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监察大队和导游服务(培训)中心3个二级机构。至2015年10月,新县旅游局共有行政人员8人,财政全供人员7人,差供人员8人,自收自支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二、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
新县旅游局2016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完成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点、旅游厕所、指示牌等硬件建设。结合全县试点工作自查自检情况,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评估验收申请,迎接国家评估组的评估验收,并结合评估验收情况予以表彰。
二是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完成新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加快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等专项旅游功能区建设。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与农业、文化、互联网、教育培训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特色休闲街区、民宿体验场所和健康旅游基地等。
三是制作新版旅游地图。聘请河南地图院绘制设计新版旅游交通图,全面反映新县旅游资源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展示新县城市新形象,为新县旅游提供全面详实的地理空间可视化信息,更好地服务游客,方便群众。
四是抓好旅游市场营销工作。继续武汉地铁、公交车车身宣传;在郑州、合肥、北京适度宣传;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旅游部门举办的各类宣传营销活动;自主组织大型活动、专业推介,宣传新县旅游;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适度宣传。
三、主要预算指标情况说明
1、其他经费支出:用于2016年旅游局在周边地市宣传、完成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的各项硬件设施(旅游指示牌、旅游厕所)的建设及国家、省验收组验收。
2、公务接待费增加2万元:用于创建标准化工作国家、省、市来我县督导、初验、评估验收等的接待费用。
3、差供人员专项经费增加8万元:用于差供人员人均增资200元/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在原差供人员专项经费16万元基础上再增加8万元。
四、新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新县旅游局
2016年5月4日
附件二: | ||||
新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 ||||
公开日期: | 金额: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4,968,936 | 一、人员经费支出 | 684,315 | |
1、基本运转经费 | 4,968,936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566,197 | |
2、其他经费 | 1、基本工资 | 180,852 | ||
二、单位自有收入 | 0 | 2、津贴补贴 | 241,260 | |
1、事业和经营收入 | 3、绩效工资 | |||
2、主管部门拨款 | 4、社保缴款 | 38,754 | ||
3、其他收入 | 5、其他 | 105,331 | ||
三、结转结余资金 | 1,500,000 |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18,118 | |
1、结转资金 | 1,500,000 | 1、离休费 | ||
2、结余资金 | 2、退休费 | 60,325 | ||
3、定补人员生活补助 | ||||
4、改革性补助 | 57,793 | |||
5、其他 | ||||
二、公用经费支出 | 5,784,621 | |||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 5,654,621 | |||
1、办公费 | 200,000 | |||
2、会议费 | 200,000 | |||
3、差旅费 | 105,021 | |||
4、水电费 | 20,000 | |||
5、工会福利费 | 30,000 | |||
6、其他 | 5,099,600 | |||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 | 50,000 | |||
(三)“三公”经费支出 | 80,000 | |||
“三公”经费明细情况 | 金额 | 增减% | ||
1、公务接待费 | 80,000 | -52.5 | ||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 | 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3、因公出国(境)费 | ||||
本年收入总计 | 6,468,936 | 本年支出总计 | 6,468,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