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新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6年下半年新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2016年11月30日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赵 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元至11月,财政部门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加强收支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确保了预算执行达到预期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以及一些事关民生、重点工程、上级安排等新情况,需要调整预算。上半年,财政部门已经作了一次预算调整,并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批复执行。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6年下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下半年,因出现了事关民生、重点工程以及上级安排等新情况,需要作预算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拟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63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资金来源转移支付、可以平衡预算的专款以及年度内没有实际形成支出的预算项目和预留项目等可以调剂使用的资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述预算调整事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批。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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