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发改〔2021〕116号关于新县第三初级中学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8-26 来源:发展改革委
字体:
分享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