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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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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办〔2021〕39号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28日

  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粮食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信阳市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和《信阳市2021年—2023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技术标准和我县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保护好水源和土壤,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粮食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县粮食核心区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切实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管控耕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二、工作思路

  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坚持“监测—预判—处置”的总体思路,以污染高风险区域耕地土壤为重点实施监测,以专家技术团队和相关部门为支撑开展预判,以省、市、县耕地土壤污染三级预警体系为载体依托组织处理,建立预警机制。

  根据土壤污染风险范围和污染程度,将土壤污染预警级别划分为三级:一级预警同时启动应急响应,在省、市土壤污染预警机构领导下实施;二级预警在省、市土壤污染预警机构指导下,以新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实施;三级预警在省、市级土壤污染预警机构指导下,以新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区、街道办)人民政府协助实施。

  三、工作目标

  明确各乡镇(区、街道办)辖区内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总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对排污企业及单位的监管责任,突出部门协同,细化应对措施,构建完善有效的土壤污染预警体系,达到耕地长久安全利用、保障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重点针对全县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按要求完成省、市级部署的耕地土壤污染预警任务,2021年底前,制定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四、重点任务

  (一)扎实落实预警检测

  1.布设预警检测点位。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和相关技术标准、自身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在省、市布控的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点位基础上,以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为依据,增加布设一定数量的县级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点位,布设点位要避开省、市布控点位,实现均匀分布,且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适时对监测点位进行调整。检测对象主要为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及农产品中镉、汞、砷、铅、铬五种重金属含量。每年11月20日前,将检测结果报县政府和市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管理部门备案;按照上级要求,实施完成省、市级预警监测点位采样、监测工作。

  2.构建预警技术支撑体系。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逐步建立适合我县土壤、环保、农业、粮食以及其他农产品安全预警需要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为我县土壤污染预警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探索和逐步构建土壤污染评价体系、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预判预警和处置模式。

  (二)有效实施信息研判

  1.土壤污染预警对象。预警对象为农用地。根据《农用地土壤管理办法》的定义,农用地土壤质量环境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主要适用于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可参照执行。

  2.预警研判的技术标准及评估方法。以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为判断依据,参考《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评估技术规定》等标准,对农用地土壤因子评价,同时对受污染土壤产出农产品进行取样检测,综合评估土壤污染范围、污染程度、污染来源、对人群健康危害风险和生态风险,结合实地勘测,判断是否需要启动预警级别。

  3.预警处置流程。县农业农村局聘请专业技术团队,组织相关专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结合耕地利用方式、灌溉类型、区域污染源分布、气象条件等,对耕地土壤污染预警检测数据及其他信息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土壤污染范围、污染程度,研判污染来源以及对人群健康危害风险,提出处置建议,初步确定处置措施。

  (三)及时做好预警处置

  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分析研判的预警检测结果开展处置,必要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补充监测、风险评估,确定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在预警检测中或突发耕地土壤污染事件及舆情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预警处置体系。建立由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国土部门为主导的会商机制;制定并实施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处置流程及办法,根据预警监测和信息研判结果分级开展预警处置。处置结果报县政府和市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管理部门备案,并配合做好省、市要求的其他预警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共同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建立耕地土壤污染预警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对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持续开展。

  (三)加强技术支撑。组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专家咨询团队,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土壤污染评估、研判处置等环节的技术支撑。

  (四)及时妥善处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配合做好预警监测点位布设和采样工作,准确研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及农产品安全风险,及时上报并启动预警和处置措施,防范耕地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害和生态环境风险。

  附件:1.县级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处置流程及办法(试行)

  2.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处置流程及办法

  (试行)

  一、预警分级及标准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参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等标准,以农产品质量中单项污染指数(P1 为依据农产品污染限量指标进行单因子计算的污染指数)和土壤中单项污染指数(P2为依据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单因子计算的污染指数)进行评价,将耕地污染由轻到重分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共三个级别,判定标准如下:

  三级预警:土壤中单项污染物含量超出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时(P2超标)。

  二级预警:农产品质量中单项污染物含量未超出国家标准污染限量值,土壤中单项污染物超出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时(P1不超标,P2超标)

  一级预警:农产品质量中单项污染物含量超出国家标准污染限量值,土壤中单项污染物超出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时(P1超标,P2超标)。

  二、处置措施

  预警处置分为三个等级。

  (一)三级预警处置措施

  土壤中单项污染物超出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时(P2超标)当地政府应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三级预警措施如下:

  1.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对污染土壤目标点位进行加密调查,实施土壤和农产品协同检测,进一步掌握土壤、农产品污染情况。

  2.根据调查结果,摸清土壤污染范围、受污染程度,确定受污染耕地区域。开展区域土壤污染源详情排查,摸清土壤污染来源。对现有污染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3.三级预警处置由省级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管理部门组织,市级、县级按照有关要求实施。

  (二)二级预警处置措施

  农产品质量中单项污染物含量未超出国家标准污染限量值,土壤中单项污染物超出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时(P1不超标,P2超标)当地政府应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二级预警措施如下:

  1.二级预警处置措施应在有效开展三级预警处置措施后实施。

  2.结合监测结果,因地制宜对该区域耕地实施优先保护或巩固安全利用措施,确保农产品不超标。

  3.当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内受污染耕地土壤单项污染物含量超出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时,要对确定的区域内受污染耕地持续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风险评估,掌握土壤污染物含量以及受影响农作物质量的变化。

  4.二级预警处置由省级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管理部门组织,市级、县级按照有关要求实施。

  (三)一级预警处置措施

  农产品质量中单项污染物含量超出国家标准污染限量值,土壤中单项污染物超出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时(P1超标,P2超标)。当地政府应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一级预警措施如下:

  1.一级预警处置措施应在有效开展三级预警处置措施后实施。

  2.当地政府要对受污染区域农产品专收专储、专门处理,采取科学、安全、可行的处置措施,严禁受污染农产品进入市场。

  3.根据监测结果,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实际情况,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或者实施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

  4.对确定的区域内受污染耕地持续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风险评估,掌握污染物变化趋势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5.一级预警处置由省级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管理部门组织,市级、县级按照有关要求实施。

  附件2:

  新县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杨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扶庆福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 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刘晓海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邵 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新兵 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副局长

  施先涛 县林茶局副局长

  吴 雷 县水利局副局长

  白先进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胡新荣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林 夕 县工信局三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李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先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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