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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11-14 来源:新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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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是加强风险研判,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主要职责:

  (一)新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民生手机短信,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党和国家机关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各乡镇(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县委、县政府拟表彰事项及拟提拔任用干部有关信访稳定工作履行职责提出审查意见。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协调组织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县直机关干部下访督查信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县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驻京、驻省、驻市信访劝返工作。

  (八)承担新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九)承担新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调研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后勤保障、安全保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和离退休服务工作;承担规章制度、机关公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县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目标运行监控;负责意识形态、信访宣传、平安建设、新闻发布、信息、舆情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信访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电话:0376-2987591。

  (二)办信与人民建议征集室(督办查办室)。负责受理群众来信、上级及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信件,综合分析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建议,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检查指导全县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案件、县级领导批示案件以及其它来县上访案件的立案、督办、调查、审理和结案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对县本级来访立案的处理;对县本级来访重要信访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协调县级领导干部包案工作。电话:0376-2956257。

  (三)接访与法律咨询服务室(网上投诉受理办公室)。负责群众来县上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指导全县来访接待办理工作;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大厅及周边信访秩序,处置突发信访事件;承担县委、县政府信访值班工作;承担驻来访接待大厅有关单位及律师接待窗口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配合乡镇(区、街道)和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提供群众上访信息和来访情况综合分析;负责排查、上报、化解矛盾纠纷;负责县级领导干部接待日程的安排及组织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和信访评估工作;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视频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内、外网址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指导全县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办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省投诉受理办公室和市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县委书记和县长电子信箱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电话:0376-2969533。

  (四)协调联络室(联席办公室)。负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各乡镇(区、街道)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对乡镇(区、街道)及县直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赴京、赴省、赴市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协调重大信访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公开听证和专家评查信访案件工作;协调组织县委、县政府信访督察专员开展信访督查工作;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电话:0376-2956257。

  (五)复查复核办公室。指导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到县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督促复查、复核意见的落实;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新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电话:0376-2793318。

  联系电话:0376-2987591

  单位地址:信阳市新县城关朝阳路286号

  单位负责人:余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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