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新县食品公司新县屠宰场屠宰鸡、鸭等生产线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县屠宰场屠宰鸡、鸭等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信阳市新县新集镇长潭居委会和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卓湾居委会所辖三道河区域京九铁路线以东山洼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280m2,建设一条日屠宰量30000只禽类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新县食品公司
单位地址:新县新集镇长潭居委会和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卓湾居委会所辖三道河区域京九铁路线以东山洼
联 系 人:余贞
联系电话:159****2399
邮 箱:xxspgs2985899@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河南豫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新县食品公司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