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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现将谭先文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执业证书编码:110411500006331,注销前执业机构:新县新集镇卫生院。
特此公告。
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