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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0001-0221301-2022-0001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新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6日
标  题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城镇标定地价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政〔2022〕19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0日

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执行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城镇标定地价的

通  知


新政〔202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1〕27号)有关要求,新县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城镇标定地价编制工作,相关成果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评价评审验收组验收合格。现将有关成果予以公布执行。

  附件:1.新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新县集体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3.新县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4.新县城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2022年9月16日


      文字解读:《新县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城镇标定地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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