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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0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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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已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

  2、规划期限:2021年-2030年

  3、规划范围: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本次规划范围含五个分区,总占地面积5.96平方公里。其中:九龙岭分区一面积1.829平方公里;九龙岭分区二面积0.388平方公里;康畈分区(含兰河)面积2.616平方公里;羚锐分区一面积0.823平方公里;羚锐分区二面积0.305平方公里。

  4、规划定位:河南省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河南省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二、规划环评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范主任

  联系电话:0376--2950559

  电子邮箱:xx2950559@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豫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8380

  电子邮箱:hnydhbgs@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或单位,欢迎您或单位针对本次规划有关的环保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具体内容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开发区管委会或河南豫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交意见及建议。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到规划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意见。

  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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