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示】关于对《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2023年9月18日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务OA系统向15个县直及乡镇单位发送了《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0月30日,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收到反馈意见0条。
经整理,形成《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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