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十二)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十四)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警令部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协助局领导对公安工作批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史志、档案、文秘、文印、收发等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安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全局的股级干部进行考核、考察;负责全局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纪律、干部管理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县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机关纪委、督察大队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对公安机关及全局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五)法制大队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
(六)出入境大队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配合有关侦查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七)“110”指挥中心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110”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
(八)网警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报告网上敌情社情动态;参与研究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信息网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针对互联网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
(九)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指导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查禁卖淫嫖娼、淫秽物品、赌博等案件;审核查处各类治安案件,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
(十)巡特警大队
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处理各类违法违纪犯罪活动,先期处理突发事件、现行违法犯罪和治安交通事故,制止现行违法犯罪
(十一)刑事侦察大队
负责全县的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制措施或实行通缉,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搜查关押、鉴定、冻结、审理。
(十二)交警大队
负责全县城乡交通安全秩序和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完善;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负责公共交通管理各项基础建设及制定对策。
(十三)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四)派出所
负责对派出所辖区各地段、各部位实行治安管理,行使治安行政权,治安管理处罚权,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调查权;负责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协助侦破涉及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0376-2727717
办公地址:新县蔡庄政法小区
单位负责人:张树清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