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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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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民政事业的改革工作。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指导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定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和跨县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承办省、市政府下达的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乡镇(区、街道)间的行政边界纠纷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六)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彩票管理和各类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 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 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 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 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新县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牵头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全县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上 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落实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电话:0376-2987525。

  (二)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负责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全县婚俗和殃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磅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和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捉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组织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地方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以党建工作为依托,对各类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电话:0376-2961022,2791150,7622330, 2961301。

  (三)社会救助股。负责落实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和相关工作;承办其他特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落实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电话:0376-2963216,2987752, 2963918。

  (四)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安全和管理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电话:0376-2963078

  (五)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全县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 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电话:0376-2963016。

  联系电话:0376-2987525

  单位地址:新县朝阳路199号

  单位负责人:杨卫国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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