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高质量推进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国家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树立积极老龄观,分层分类做好养老服务,让高龄失能老人老有所养,让低龄健康老人老有所为。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3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市级要求,县民政局牵头,逐条对照省市文件内容,抓好研究落实,起草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积极完成上级决策部署任务、结合县实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民生保障能力的有力举措。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35号);
3.《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
4.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信办〔2022〕4号);
5.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信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信政〔2022〕33号);
6.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23〕5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健全完善,让全县老年人安享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五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包括落实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健全社会综合保障体系、强化资金保障机制。二是建立精准服务响应机制。包括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建立动态识别机制、开展探访关爱工作。三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推进适老化环境建设、加强空间资源整合。四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包括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作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包括深化医养融合服务、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三方面要求。
四、政策问答
1、问:怎么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
答: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收入人口救助保障范围,对选择在家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纳入分散供养范围。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
2、问: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有哪些?
答: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效结合,统筹养老服务资源。
3、问:养老的清单有哪些特点?
答: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归纳,整合到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下,便于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精准享有服务。
4、问:采取哪些措施完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答:聚焦老年人多样化的助餐需求,坚持公益定位,引入餐饮企业和养老组织参与,不断完善多层次、高质量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5、问:有哪些补贴措施?
答:落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相关政策,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水平,并积极落实入职补贴等政策,提高从业人员积极性。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新县民政局
解读人:吴继华
联系电话:0376-298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