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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我要开医疗器械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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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设立登记办理规程

1  事项名称及编码

公司设立登记

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3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  受理机构

新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县市民之家)

5  决定机构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办理条件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2申请材料齐全。

7  申办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

1

电子版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8  受理方式

8.1  窗口受理:新县市民之家三楼E区(县局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8.2  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xyxinxian.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9  办理流程

9.1  受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9.2  审查:登记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9.3  决定:审查通过的,书面及电话告知申请人。

9.4  工作流程图

 

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办理规程

1  事项名称及编码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006112687QT67MW8001

2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3  设立依据

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许可或者备案的除外。第八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第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

4  受理机构

新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县市民之家)

5  决定机构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办理条件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7  申办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营业执照

原件

1

纸质版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

原件

1

纸质版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3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原件

1

纸质版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4

入驻类网站提供:所有拟入驻网站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

原件

1

纸质版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5

自建类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原件

1

纸质版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6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

原件

1

纸质版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8  受理方式

8.1  窗口受理:新县市民之家三楼E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8.2  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xyxinxian.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9  办理流程

9.1  受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9.2  审查:登记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9.3  决定:审查通过的,书面及电话告知申请人。

9.4  工作流程图

10  10  办理时限

10.1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10.2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11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2  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13  咨询方式

13.1  现场咨询:新县市民之家三楼E区(县市场监管局综合受理窗口)

13.2  电话咨询:窗口电话:0376-7622323;单位电话:0376-2987707

13.3  网上咨询:http://xyxinxian.hnzwfw.gov.cn

14  监督投诉渠道

14.1  现场监督投诉:新县市民之家投诉中心

14.2  电话监督投诉:0376-7622323

14.2.1  新县市民之家投诉电话:0376-2969509

14.2.2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14.2.3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376-2971726

14.3  网上监督投诉:http://xyxinxian.hnzwfw.gov.cn

15  办理地址和时间

15.1  地址:新县北畈路市民之家

15.2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6.1  现场查询:新县市民之家三楼E区(县市场监管局综合受理窗口)

16.2  电话查询:0376-7622323

16.3  网上查询:登录新县政务服务网(http://xyxinxian.hnzwfw.gov.cn)或下载“豫事办”APP和支付宝小程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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