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0年4月24日10时,南澳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东路东大塘空地倒有大量建筑废弃物。执法人员及时对该处进行勘验。经现场负责人陪同测量,该地块受纳建筑废弃物为407.7立方米,收纳工地由深圳市粤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负责管辖。该公司未取得建筑废弃物受纳许可证。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南澳办事处综合执法队责令该公司在7日内对收纳的建筑废弃物进行清理,同时开具协助处理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3日内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同年4月26日,该公司项目负责人诸某辉来到南澳执法队办公室接受处理,执法队员在核实身份时,发现诸某辉缺少该公司的书面委托手续,随即一并告知诸某辉应准备的公司委托材料和案件处理程序。同年4月27日,诸某辉携带相关委托手续材料到南澳执法队办公室接受处罚。该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主动缴清罚款。
【处理结果】2020年4月24日10时,南澳执法队执法员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对现场进行处理,并拍照收集相关证据,根据现场图片、现场勘验对该公司进行立案。事后,经审查认为:该公司的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非法收纳建筑废弃物的情况,共收纳建筑废弃物407.7立方米。此次为该公司2020年第一次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执法人员根据询问笔录提供的信息,调取监控录像,核实倾倒建筑废弃物的情况。深圳市粤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设立受纳场所的,应当向城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废弃物受纳许可证。”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建筑废弃物受纳许可证,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或者限期清理,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属第一次违法的,按违法受纳建筑废弃物每立方米处以50元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根据规定,南澳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对深圳市粤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限期清理;2.罚款人民币贰万零叁佰捌拾伍元整。
【案件启示】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做到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过罚相当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在通过法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依法行政是城管执法的本质要求。结合本案的办理过程,执法人员做到严格、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认定事实上重证据、重调查。在程序上,作出处罚决定前,明确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和法律依据,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认真听取其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和要求给予采纳,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在作出处罚决定后,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并告知具体的救济途径和期限。执法人员只有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过罚相当才能使当事人对处罚决定心服口服,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涉及环境与安全的问题应处理及时、彻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治理关乎人类共同命运,建设绿色家园是深圳人民的共同梦想。针对该企业未取得建筑废弃物受纳许可证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易造成环境污染和导致安全隐患问题,我队严格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告知该公司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问题。通过情理和法理的耐心分析,该公司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觉清理了违法受纳的废弃建筑物。执法队对该公司建筑废弃物的清理情况还安排专人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处理后的情况进行两次“回头看”,防止“前脚刚走,继续倾倒”的情况出现。直至目前,南澳办事处执法队再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