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预〔2021〕180号 关于下达2021年新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关于2021年新县第一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金的批复》(新农领文〔2021〕34号)文件精神,现将衔接资金1115.7万元下达给你。
请严格按照《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财〔2021〕38号),《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2014〕29号)文件要求,尽快将资金落到实处。
新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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