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关于对新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改扩建工程——吴陈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县新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改扩建工程——吴陈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河南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新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改扩建工程——吴陈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吴陈河镇。项目用地面积3058㎡,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及配套污水管网,总设计规模700m³/d,配套污水管网23366m。项目总投资2216.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你公司应当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建设单位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排放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设备压滤废水、脱水机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污泥脱水设备压滤废水、脱水机冲洗废水按要求冲洗后全部返回至污水处理站,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A20工艺+深度处理(斜管沉淀池+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入晏家河。
2、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废气主要为预处理调节池、A2O 单元、沉淀池、贮泥池产生的氨气、硫化氢。针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喷洒除臭剂、绿化、强化管理、周围种植抗害性强的乔灌木等措施。
3、噪声: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种高源强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危废主要为废紫外灯管。栅渣在污水处理设施内自然脱水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的密闭垃圾车送往附近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产生的污泥采用移动式污泥脱水一体机进行脱水处理,脱水后的泥饼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光山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紫外灯管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在“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方面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现象。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小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七、严格落实营运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九、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你单位在本项目环评文件报批过程中,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情形,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验收材料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以便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