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新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序号 | 执法机关 | 执法人员 | 行政相对人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案案值(元)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 定日期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 |
1 | 新县 烟草专卖局 | 宋军(16150552005 )、冯杨(16150552011 ) | 方贤富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2290.5 | 2023年3月13日 9时18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宋军(16150552005 )、冯杨(16150552011 ),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箭河乡杨冲村查获方贤富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查获84mm 黄金叶(硬帝豪) 18条,84mm 红旗渠(新版银河) 9条,84mm 红旗渠(硬银) 4条,共计3个品种,31条卷烟。该批卷烟条包喷码与当事人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不符,且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购烟证明。执法人员制作了检查(勘验)笔录,并提取了现场身份证复印件及涉案卷烟的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该卷烟被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对当事人方贤富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2290.5元8%的罚款,罚款金额为壹佰捌拾叁元贰角肆分(¥183.24元)。 | 2023/4/14 | 2022/4/20 |
2 | 新县 烟草专卖局 | 于伟(16150552010),余义星(16150552004),曾璨(16150552016)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1000 | 2023年3月16日9时48分,新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余义星、于伟等一行三人,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经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四面山路中通快递仓库实施烟草专卖行政检查,当场查获利用中通快递运输的卷烟红旗渠(新版银河) 20.0条。经查询和电话联系,无人认领该批卷烟,且无人提供该批卷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或卷烟来源渠道的合法证明。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提取了涉案卷烟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该批卷烟被依法先行登记保存。鉴于上述案情,该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的规定。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五十二条 | 没收违法运输的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84mm 红旗渠(新版银河) 20条,公开销毁。 | 2023/4/17 | 2022/4/20 |
3 | 新县 烟草专卖局 | 冯杨(16150552011),宋军(16150552005),曾璨(16150552016)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1310 | 2023年3月17日 9时46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宋军(16150552005 )、冯杨(16150552011 ),由公安、邮政管理人员配合,在中通快递公司查获涉嫌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邮寄)违法案件,共查获违法卷烟84mm 红旗渠(新版银河) 1条,84mm 利群(新版) 9条,共计2个品种,10条卷烟。经查询和电话联系,无人认领该批卷烟,且无人提供该批卷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或卷烟来源渠道的合法证明。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提取了涉案卷烟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该批卷烟被依法先行登记保存。鉴于上述案情,该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的规定。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五十二条 | 没收违法运输的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84mm 红旗渠(新版银河) 1条,84mm 利群(新版) 9条,公开销毁。 | 2023/4/18 | 2022/4/20 |
4 | 新县 烟草专卖局 | 孙俊(16150552008),夏传红(16150552003),曾璨(16150552016) | 雷前华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3320.22 | 2023年3月23日 10时10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夏传红、孙俊等一行3人,经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沙窝镇河西街道雷前华经营门店实施烟草专卖检查,当事人雷前华办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11523100497。当场在其经营门店卷烟存放处查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红旗渠(新版银河)57.0条、红旗渠(硬银)17.0条、红旗渠(新天行健)3.0条,共计3个品种,77条卷烟。该批卷烟条包上的激光喷码皆被人为损毁,与雷前华本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不符,且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购烟证明。执法人员制作了检查(勘验)笔录,并提取了当事人雷前华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涉案卷烟的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该卷烟被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雷前华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3320.22元8%的罚款,罚款金额为贰佰陆拾伍元陆角贰分(¥265.62元) | 2023/4/18 | 2022/4/20 |
5 | 新县 烟草专卖局 | 孙俊(16150552008),夏传红(16150552003),曾璨(16150552016)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1000 | 2023年03月20日9时56分,新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夏传红、孙俊等一行三人,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经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四面山中通快递公司实施烟草专卖行政检查,当场查获利用快递运输的卷烟红旗渠(新版银河) 20条,共计1个品种,20条卷烟。经现场鉴定,初步判断该批卷烟为非法生产的卷烟,经查询和电话联系,无人认领该批卷烟,且无人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或卷烟来源渠道的合法证明。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提取了涉案卷烟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该批卷烟被依法先行登记保存。鉴于上述案情,该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的规定。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五十二条 | 没收违法运输的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84mm 红旗渠(新版银河) 20条,公开销毁。 | 2023/4/20 | 202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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