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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9 来源:新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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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国务院明确要求全面实行清单管理。2022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清单编制。2023年2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明确要求市县两级加快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强调“各省辖市向县(市、区)实施放权赋能改革的,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

  (三)市政府制定清单编制公布日程。2023年4月11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关于公布信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信政办〔2023〕15号),明确要求各县要认真梳理认领本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同级政府审定后,于2023年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起草过程

  (一)召开编制工作培训会,认领清单“依法依规”。组织召开33个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培训会,严格按照信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认领编制我县清单,形成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初稿(含县乡二级行政许可事项)。

  (二)充分征求部门意见,确保事项“应领尽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公布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讨论稿),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列入290项事项,其中县级实施287项,乡级实施3项。已经县司法局法制审核,拟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贯彻执行。

  (三)加强衔接动态调整清单,确保公布文件“规范统一”。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3月16日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项清单(2023年版)》,按要求县级需根据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经请示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将于下半年公布,届时再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认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国家和省行政许可清单编制要求“各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县级清单在市级清单中认领,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做好各项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严格与《清单》保持一致。

  (二)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同时依托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重要事项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审改牵头机构请示报告。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新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解读人:张韡

解读电话:0376-7622307

 

  新县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3年4月29日

         原文: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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