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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新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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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全链条监管,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

  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规范。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25 号)。

  5、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24〕30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新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包括: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解决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等四个方面,具体内容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着力解决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等四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修改意见

  《关于新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起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科技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供电公司、新集镇人民政府、金兰山街道办事处、香山湖管理区相关人员集中在消防救援大队办公,现场讨论,逐条拟出意见,形成上报文件代拟稿。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解读人:关洋

  联系电话:0376-2958968


  原文:《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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