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信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信文广旅(2022)249号)、《信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结合材料审核及实地检查情况,对拟同意办学审核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提出异议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电话:0376-2793991
受理部门:新县人民文化馆
地址:新县解放路23号新县人民文化馆
邮 编:465550
拟同意办学审核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名称:新县金盛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地址:河南省新县将军南路锦绣花城小区内
法定代表人:卢玲
培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培训项目:美术、书法、舞蹈、钢琴、音乐、其他
主管部门: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有效期限:长期
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