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新集、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管各国有企业:
《新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6日
新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实施方案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创业的热潮,孵化基地作为重要的创新创业载体和服务平台,对于促进创新创业生态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步伐,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新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承担孵化园运营,特制定如下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高端发展和创新服务需求,进一步整合国有孵化载体资源,增强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的模式,构建新型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资源共享和开放式的工作空间,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企业孵化链条。
二、建设目标
围绕建设高水平孵化载体,增强运营质效,培育高科技企业和团队,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孵化经济发展质量。到2027年底,入驻企业达600家以上,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规上工业企业6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引育各类创新创业人才12人,新增就业岗位200个。
三、运营内容
(一)搭建服务平台
运营单位需配备10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为入孵企业灵活提供创业空间,满足创业者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包括独立办公室、共享办公区等;组织创新创业培训和讲座,邀请成功创业者分享经验,提供相关资料和案例分析,培养创业者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与科研院所、高校、培训基地合作,培育优秀科技人才,提供科技人才招引、劳动力就业服务等;建立与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的紧密合作关系,为创业者提供投资、融资和风险管理的支持;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注册、税务、会计、法律、公关、知识产权、技术指导、品牌宣传等综合服务,帮助其解决发展难题。
(二)加强集群培育
围绕生物医药和装备制造主导产业,加强孵化园对产业链的融通集成作用。孵化园承担生物医药和装备制造产业联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盟立足于河南省现代医药和装备制造领域,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对接国内优质资源;收集、统计行业信息,研究行业运行态势,提供精准服务;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合作,利用其资源和专业优势,为联盟内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拓展等服务;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形成发展共谋、群链共建、利益共享的产业共同体。
(三)深化招商引资
孵化园运营单位承担第三方市场化招商职能,聚焦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影响大、对相关联产业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利用好线上线下各类平台,广泛收集招商资源、推介招商信息,宣传营商环境,招引符合新县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入驻;每年组织5场以上的产业链招商、会展赛事招商、赴外招商等招商活动,提高招商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四)整合区域资源
整合原新县云端产业园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企业资源,将云端产业园所有企业全部纳入中小企业孵化园统一管理和服务。利用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信息化智慧共享平台的优势资源,为企业提供招商路演、信息咨询、服务审批、产品展示、众创空间、科技孵化等全方位服务,具体服务事宜由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与中小企业孵化园另行协商。为加强资源整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将新县骏辉众创空间交由中小企业孵化园运营,具体服务事宜由新县康隆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小企业孵化园另行协商。
四、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孵化园作为新县的“众创空间”和“双创基地”之一,所有入驻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县现行的产业优惠政策,但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扶持政策规定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五、建设运营年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三年。
六、绩效考核
1、运营费用:运营期间,基础运营服务费每年纳入县级财政专项预算,按季度拨付。每年第一季度拨付60%的年服务费,第二季度拨付20%的年服务费,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各拨付10%的年服务费。2027年度基础运营服务费拨付方式在协议中另行约定。基础运营服务费根据实际运营日期按前款时限进行拨付,运营期满后基础运营服务费根据运营具体情况进行约定。
运营企业每年需完成一定的基础指标(详见附件1),基础考核分数达到90分,基础运营服务费全额支付;基础指标未达到(90分)的部分,按照比例对下一年的基础运营服务费予以扣除;累计各项指标超额完成部分,给予运营企业酌情奖励。
2、考核时间:每年第一季度考核上年度绩效指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成立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领导小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投促发展中心、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协调解决孵化园建设和运营中的各类问题。
(二)突出绩效导向。聚焦入孵企业招引、在孵企业培育、企业贡献率等重点环节,优化中小企业孵化园运营绩效评价体系。
(三)实施动态监测。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孵化园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对孵化园建设与发展工作的跟踪和分析,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序号 | 考核项目 | 打分标准 | 考核认定部门 |
1 | 引育市场主体 (10分) | 每个自然年度内新增市场主体入驻量达到100家及以上得10分 | 市场监管局 |
2 | 年度税收 (50分) | 每个自然年度内入驻企业完成税收(全口径)达到2000万元得50分;每超过100万元加1分,上不封顶。未完成税收目标,酌情扣减基础服务费,从下一年度第一季度经费中扣除 | 税务局 |
3 | 引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5分) | 通过引进或自主培育(含共同参与培育)的方式新增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得5分,每增加1家加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0分 | 科技局 |
4 | 引育高企 (5分) | 通过引进或自主培育(含共同参与培育)的方式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得5分,每增加1家加2.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0分 | 科技局 |
5 | 引育规上企业 (10分) | 通过引进或自主培育(含共同参与培育)的方式新增认定规上工业企业2家得10分,每增加1家加5分,此项累计最高得20分 | 科技局 |
6 | 孵化服务能力 (10分) | 组织或参与举办一次项目路演、招商对接、产需对接或融资对接会得1分;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一项得2分;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达到5个得2分;常驻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获得知识产权一项得2分;在省级双创大赛上获奖得2分,在市级双创大赛上获奖得1分。此项基础分为10分,各个指标累计总得分不超过20分 | 科技局 |
7 | 主导产业集群培育 (10分) | 招引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1家得5分,为联盟内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项目谋划、市场拓展等服务不少于10次得5分,每增加2次服务得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10分 |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科技局 |
8 | 招商项目落地 | 利用招商资源,引荐并促成在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每落地一个总投资1000-3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得3分,总投资3000-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得5分,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得10分,此项最高得分为100分 |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 |
备注:1、第1-7项的考核指标为基础考核,基础考核分数达到90分,基础运营服务费全额支付;2、第8项考核指标为加分项,每得1分折算1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基础指标每年可根据政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