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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春天爱心团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1 来源: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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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春天爱心团队”的公告


  经调查,“春天爱心团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春天爱心团队”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字号为:新民取〔2025〕1号。

  特此公告。


  新县民政局

  2025年7月31日

附件:取缔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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