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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和依据
新县林业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依据 |
1 | 对森林资源利用单位开展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2 | 对在自然保护地内开展活动的单位开展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
3 | 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开展行政检查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4 | 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单位开展行政检查 |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
5 |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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