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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8-25 来源:新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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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检查事项名称检查标准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统计调查对象提供资料是否与实际原始凭证相符、有误计算偏差、有误缺漏报、是否按时报送,且不存在拒绝阻碍或篡改、相关材料。
2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人员、健全工作制度、保障软硬件设施,能否配合统计机构检查且不阻碍、不违规处置相关资料。
3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统计调查对象需在规定期限内响应,如实完整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检查,不拒绝阻碍且妥善保管资料不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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