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政策性信贷担保贴息工作的补充通知》(豫农文﹝2023﹞538号)等文件要求,新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县分公司(以下简称 “河南农担新县分公司”)及相关经办银行,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政策要求的主体开展筛选工作,首次筛选确定28家符合现代设施农业政策性信贷担保项目条件的主体。
我局于2025年8月18日至8月21日对上述28家主体名单进行了首轮公示。公示期间,经河南农担新县分公司及相关经办银行再次细致核查,发现存在1家符合条件主体遗漏的情况。经复核确认,现更新确定符合现代设施农业政策性信贷担保项目条件的主体共计29家。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更新后的29家符合条件主体名单予以二次公示。公示期为4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至8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材料需注明异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依据,以便核查)。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规定进入后续工作流程。
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