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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苏河镇:“执法+司法+综治”齐发力 联合调解化民忧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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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情简介

  2025年9月6日,新县苏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辖区村民万某反映,其屋后邻居在建房过程中将家庭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排放至其屋后,导致污水渗入其水井,造成井水浑浊,影响日常生活,要求行政执法介入处理。

  二、处理过程

  9月9日,在前期沟通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苏河镇镇执法队长、平安办主任及司法所、村综治委员一行四人到万某所在村组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双方诉求,并告知双方可以申请行政调解。经调查,万某与其邻居双方系兄弟关系,但因历史积怨已有三十余年互不往来、互不交谈。此前,其邻居前院并无排水设施,今年在院内两侧各开设一出水口,其中一处引水口将水引至当事人屋后排放,引发不满。而万某其屋屋顶排水口正对邻居堂屋正门,亦引发不满,两者纠纷实为长期积怨所致意气之争。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双方诉求等形式,详细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商议决定分头进行调解,平安办主任与村综治委员负责与万某沟通,执法队长、司法所人员负责与邻居协调。调解工作主要围绕邻里关系、问题实质性解决等方面着手,经过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诺遵守约定,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三、结语

  此次联合调解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大队、综治中心、司法所协作和协同调解的优势,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纠纷升级,既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又增进了邻里和睦。调解过程中,以事实为准绳,通过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找准双方切入点,抓住纠纷产生的根源,则可较好化解纠纷,切实筑牢基层稳定防线。


  来源:苏河镇人民政府

  编审:杨振鑫

  终审:吴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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