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
                
                
                10月10日上午,县住建局在新县广场组织开展《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宣传,县领导易新生参加活动。
今年7月31日,《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10月1日施行。《条例》填补了信阳市物业管理领域立法空白,对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采用简易立法体例,不分章节,共四十四条。《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吸纳先进经验,紧密结合信阳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物业纠纷、业委会成员滥用职权、私搭乱建和违法装修、物业服务人采取非法手段催缴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等问题和情形都有明确的规定。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社区、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和前来咨询的居民详细讲解《条例》的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并针对物业服务内容、物业费收缴、小区公共收益归属及维修基金使用等居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引导居民正确认识物业与居民的关系,积极配合物业服务的各项工作,推动构建和谐有序的物业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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