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新县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事项的补充说明

 
信息来源: 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10-24

  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我县此前制定《2025年新县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并于9月15日通过新县人民政府官网、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对“支持对象”“支持内容”“申报审批程序”“申报材料”“申报审核表”“遴选评分表”等内容进行公示。为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一)主体自愿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请于10月31日17:00 前(以材料签收时间为准),将完整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乡镇初核推荐时间。请各乡镇(街道)于11月7日17:00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审核、真实性核查及初核推荐工作,并将初核通过的申报资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方案要求组织公开遴选。

  二、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9月15日公示的“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缺项、涂改或信息不实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