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兜底。2025年1-7月,全县农村低保新增498人,退出698人,负增长200人;城市低保新增70人,退出212人,负增长142人。现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3964户15996人,兜底保障1331户1660人,发放低保资金为2867.1826万元。城市低保2932户3399人,发放低保资金为790.9382万元。共计3658.1208万元。
2.特困供养。2025年1-7月,全县新增特困120人,退出118人;现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276人,其中农村特困3021人(集中供养355人,分散供养2666人)、城市特困255人(集中供养人员24人,分散供养人员231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13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832元。1-7月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资金1447.157万元,发放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共123.34万元,发放护理人员工资共471.384万元,丧葬补贴21.648万元,半年办公经费38.5万元。
3.落实临时救助。2025年1-7月,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43人次127.87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坚持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原则,2025年1-7月份,发放8102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共699.65万元,其中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的641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731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039人。
5.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1-7月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截至目前补助181人次,131.8314万元。2025年1-7月发放33名孤儿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共37.4506万元,其中超龄在读7人。2025年1-7月发放14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资金93.7938万元,其中福利中心集中供养5人。
6.高龄津贴发放。2025年1-7月,已对全县8842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资料收集、信息录入及网上审核,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2025年1-7月共发放高龄津贴325.97 万元。
7.流浪人员救助。2025年1-7月,救助流浪人员55人,使用救助资金4.12万元。
2025年1—7月,共计发放惠民资金约7180.835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