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兜底。2025年1-9月,全县农村低保新增582人,退出1197人,负增615人;城市低保新增84人,退出435人,负增351人。现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3672户15581人,兜底保障1309户1625人,发放低保资金为3738.5992万元。城市低保2780户3190人,发放低保资金为1016.2196万元。共计4754.8188万元。
2.特困供养。2025年1-9月,全县新增特困150人,退出149人;现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275人,其中农村特困3021人(集中供养350人,分散供养2671人)、城市特困254人(集中供养人员24人,分散供养人员230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88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900元。1-9月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资金1932.6829万元,发放护理费共606.051万元,发放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共157.52万元,丧葬补贴29.8068万元,半年办公经费38.5万元。
3.落实临时救助。2025年1-9月,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1402人次,156.81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坚持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原则,2025年1-9月份,发放8059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共 897.65万元,其中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的633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742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013人。
5.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1-9月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截至目前补助190人次,168.38万元。坚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原则,2025年1-9月发放38名孤儿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共47.78万元,其中超龄在读13人。坚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补贴资金按月发放原则,2025年1-9月发放15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补贴资金120.60万元,其中福利中心集中供养4人。
6.高龄津贴发放。2025年1-9月,已对全县9008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资料收集、信息录入及网上审核,并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2025年1-9月共发放高龄津贴424.05万元。
7.流浪人员救助。2025年1-9月,救助流浪人员68人,使用救助资金4.95万元。
2025年1—9月,共计发放惠民资金约9339.599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