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兜底。2025年1-11月,全县农村低保新增671人,退出1360人,负增689人;城市低保新增98人,退出468人,负增370人。现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3623户15507人,兜底保障1305户1621人,发放低保资金为4604.1752万元。城市低保2769户3171人,发放低保资金为1236.6300万元。共计5840.8025万元。
2.特困供养。2025年1-11月,全县新增特困184人,退出178人;现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280人,其中农村特困3028人(集中供养348人,分散供养2680人)、城市特困252人(集中供养人员23人,分散供养人员229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88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900元。1-11月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资金2394.9233万元,发放护理费共741.087万元,发放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共191.70万元,丧葬补贴35.4960万元,半年办公经费38.5万元。
3、落实临时救助。2025年1-11月,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1697人次,189.5300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坚持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原则,2025年1-11月份,发放8110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共1096.4141万元,其中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的633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801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021人。
5、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1-11月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截至目前补助190人次,206.689万元。坚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原则,截止2025年11月份,1-11月发放38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共58.8174万元,其中超龄在读13人。坚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资金按月发放原则,截止2025年11月份,1-11月发放15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资金147.8716万元,其中福利中心集中供养4人。
6.高龄津贴发放。截止目前,已对全县9126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资料收集、信息录入及网上审核,并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2025年1-11月共发放高龄津贴522.07万元。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25年1-11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9人,使用救助资金5.7万元。
2025年1—11月,共计发放惠民资金约11469.600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