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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关于信阳新县2026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来源: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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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新县2026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新征启公告〔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兰山街道李榜居委会和周湾居委会范围内,约0.6479公顷,涉及李榜居委会和周湾居委会2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用设施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土地现状调查,对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新县人民政府关于信阳新县2026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pdf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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