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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信阳新县田铺35千伏输变电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河南信阳新县田铺35千伏输变电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征启公告〔202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县田铺乡范围内,约0.2652公顷,涉及田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河南信阳新县田铺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田铺乡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田铺乡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
特此公告。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信阳新县田铺35千伏输变电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pdf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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