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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新县莲副副食店限期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停业手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来源:新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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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字号)名称:新县莲副副食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523********XE,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411523****80,经营场所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浒湾乡蔡山村,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11-28至2028-11-27,发证机关:新县烟草专卖局。

  因该卷烟零售户停止经营业务已超六个月,且未办理相关停业手续。现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第五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敦促该商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新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按规定依法收回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特此公告。

  新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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