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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QJ001-01-2022-0000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新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5日
标  题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区、街道) 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政文〔2022〕59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0日

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乡镇(区、街道)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新政文〔2022〕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关于印发<信阳市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的通知》(信发〔202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放权赋权工作的通知》(信编办〔2022〕10号)文

  件精神,按照省、市向乡镇(区、街道)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的改革要求,参照《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中I54项通用政务服务事项,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49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见附件)下放到乡镇(区、街道)行使。下放权限列入乡镇、 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或职能变化等情况,按照程序及时作出调整完善。

  各乡镇(区、街道)要认真做好各类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 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权责一致原则,确保权力事项接住用好。香山湖管理区作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按照县政府授权履行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同时切实承担起相应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职责,确保权限下放承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附件:新县关于向乡镇(区、街道)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pdf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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