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扛稳扛牢水利系统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监测预警、科学调度、技术支撑”三大业务职能,扎实做好新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域旱情等级》(GB/T 32135-2015)《干旱灾害等级标准》(SL663-2014)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县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防汛、依法抗旱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雨情、水情、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实现水利工程科学调度,最大限度降低水旱灾害损失。
(3)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保证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大坝不垮坝。遇超标准洪水时,采取相应对策,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4)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抗旱工作要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要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新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
组长:胡冕
副组长:李刚、吴雷、余长根、李立、林绍清、李新、郑元堂
成 员:邱生、王云、王玉璐、蔡峰、王清飞、曹桂玲、钟栋、冯新、汤传新、吴强、杨欣、华日海
新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立兼任主任,负责组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2.2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综合组
组长:李刚、吴雷
成员:邱生、王玉璐、王清飞
局办公室: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宣传报道;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有关材料的综合、上报;负责车辆的组织安排;保证电源供应,停电时及时启用备用发电设备供电;负责保持有线及无线通信联络畅通。负责水旱灾害防御资金的申报及下达等工作。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的收集、汇总,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材料起草。负责了解、掌握各乡镇(区、街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负责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管理、储备、监管;负责视频会商系统维护;负责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维护;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服务。
局小型水库管护中心:负责统计水库运行管理情况,为防汛调度提供信息支撑工作。在汛期,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应当根据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和县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加强水库巡查,认真做好汛情、雨情、水情、灾情、工情记录并逐级上报。
(二)工程组
组长:李刚、吴雷、余长根、李立、林绍清、李新、郑元堂
成员:邱生、王云、王玉璐、蔡峰、王清飞、曹桂玲、钟栋、冯新、汤传新、吴强、杨欣、华日海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水库、堤防、水闸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修复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负责全县旱情、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局工管股:负责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施工和度汛方面的工作。
局农水股、水保站:负责灌区、农田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安全饮水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中型灌区抗旱期间灌溉管理工作;负责旱情核查及抗旱工作效果评估。
局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
局水资源管理股:负责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指导河流水库和地下水水位、流量、水质等水文要素监测。
局小型水库管护中心:负责制定并落实小型水库管理的各项制度,对小(1)型水库直接管理和安全直接负责,对小(2)型水库进行监督和考核。
局橡胶坝管理处:负责橡胶坝调度、运行管理,做好日常观测、维护。
(三)调度组
组长:胡冕、李刚
成员:邱生、王云、王玉璐、华日海、王清飞
局办公室:负责中型水库、河道、水闸等工程调度运用审批工作。
局工管股:负责掌握水库、堤防、水闸工程运行状况。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指导乡镇(区、街道)开展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和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工作;负责收集雨情、水情、灾情、工情及时传报。
局水资源管理股:负责生态基流、河道断面流量确定;负责水量分配工作。
局小型水库管护中心:负责统计水库运行管理情况,为防汛调度提供信息支撑工作。在汛期,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应当根据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和县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加强水库巡查,认真做好汛情、雨情、水情、灾情、工情记录并逐级上报。
2.3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服务技术指导组
2.3.1 技术指导组组成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水利技术服务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做好水利部门行业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运行管护保障等工作,新县水利局成立了水利综合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组成技术指导组,按照乡镇(区、街道)分四个技术指导组开展相关工作。
技术指导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调整。
2.3.2 技术指导组职责
(一)当气象部门发布重要天气预报,全县普降暴雨或局部地区发生大暴雨时,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常规会商,综合分析研判防汛形势,讨论应对措施。
(二)当新县水利局启动Ⅳ级及Ⅳ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会商,视情况深入一线提供技术支撑。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水文信息
水文部门应保证水情旱情信息的及时采集,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会商,尽可能延长洪水预报的有效预见期,提高预报的准确性,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实时信息。
3.1.2 工程信息
(1)河道、涵闸工程信息
① 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和监测,并将河道、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防洪河道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新县水利局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
②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冲毁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①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关键部位严密监视,并服从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指挥机构和新县水利局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措施。
③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可能淹没或影响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水利设施损毁信息
(1)水利设施损毁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水雨情、损毁情况等。
(2)水利设施损毁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损毁情况,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受旱面积、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同时,土壤墒情、地下水位变化情况、水库和河道蓄水情况、抗旱行动情况也应一并上报。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落实防汛责任人、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落实抢险技术支撑。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和旱损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应急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山丘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
(6)通信准备。督促有关部门检查维修好各种水旱灾害防御通信设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卫星电话,保证通信畅通。做好通信人员的培训和建立相关管理使用制度,防止发生破坏和不正确的使用。
(7)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实行以查组织责任、查监测预警、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2 河道洪水预警
(1)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道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
3.2.3 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及时发布预报警报信息,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编制县、乡、村三级防御预案,落实县、乡、村、组、户五级责任人,保持语音广播、手摇警报器、手持语音扩大器、铜锣、哨子等预警设施完好,划定区域内山洪灾害威胁范围,明确转移路线和地点。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监测预警人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
3.2.4干旱预警
(1)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抗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会商
4.1 常规会商
由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召集,局分管领导主持,局有关科室及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指导组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常规会商,综合分析水旱灾害形势和具体措施。
4.2 应急会商
启动应急响应后,局主要领导或相关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局有关科室及单位、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指导组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会商,综合分析水情、工情、灾情,研究讨论应对措施,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5应急响应
根据水旱灾害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5.1 应急响应及其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由局水旱灾害防御股报局长批准。
5.1.1 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综合考虑气象暴雨预警,预报将发生较强降雨过程,可能引发较大范围中小河流洪水,或可能造成山洪灾害;
2.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险情,或中小型河道堤防发生较大险情;
3.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4.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
5.干旱等级为轻度干旱;
6.发生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5.1.1Ⅳ级响应行动
(1)由新县水利局相关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水利局相关科室、单位及技术指导组成员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2)新县水利局向有关乡镇(区、街道)及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 山洪灾害防御、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5.2 Ⅲ级应急响应及其行动
5.2.1 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综合考虑气象暴雨预警,预报将发生较强降雨过程,可能引发大范围中小河流洪水;
(2)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发生较大险情,或中小型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
(5)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干旱等级为中度干旱;
(7)发生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5.2.2 Ⅲ级响应行动
(1)由新县水利局相关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水利局相关科室、单位及技术指导组成员参加会商,邀请应急、农业、气象部门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按照会商意见,新县水利局抽调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去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2)新县水利局向有关乡镇(区、街道)及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 山洪灾害防御、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雨情、水情、汛情每日8时、18时,以短信形式向有关领导发布。
5.3 Ⅱ级应急响应及其行动
5.3.1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相应:
(1)综合考虑气象暴雨预警,预报将发生强降雨过程,可能引发淮河流域性大洪水;
(2)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接近保证水位;
(3)主要防洪河道一般河段或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4)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小型水库发生漫坝或垮坝;
(6)发生区域性严重洪涝灾害;
(7)干旱等级为严重干旱;
(8)发生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5.3.2 Ⅱ级响应行动
(1)新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水利局相关科室、单位及技术指导组成员参加会商,邀请应急、农业、气象部门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2)新县水利局全员在岗在位,节假日正常上班,综合组、工程组、调度组按职责做好响应工作。胡冕局长签发调度指令,李刚负责调度会商,邱生负责承办综合性工作,王清飞负责每日水情、汛情、工情编辑审核。李刚、余长根、林绍清、李新负责一线指导,视情况抽调其他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人员组成4个常规工作组,分别赴一线指导防洪工作。如需增加工作组,由新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会商做出安排。
(3)新县水利局向有关乡镇(区、街道)及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雨情、水情、汛情每日8时、12时、18时、22时,以短信形式向有关领导发布。工情和工作开展情况每日10时完成编辑审核。
5.4 Ⅰ级应急响应及其行动
5.4.1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综合考虑气象暴雨预警,预报将发生强降雨过程,可能引发淮河流域性特大洪水;
(2)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
(3)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中型水库发生漫坝或垮坝;
(5)主要圩区堤防需要弃守或破堤分洪;
(6)干旱等级为特大干旱;
(7)发生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5.4.2 Ⅰ级响应行动
(1)新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水利局相关科室、单位及技术指导组成员参加会商,邀请应急、农业、气象部门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2)新县水利局全员在岗在位,节假日正常上班,综合组、工程组、调度组按职责做好响应工作。胡冕局长签发调度指令,李刚负责调度会商,邱生负责承办综合性工作,王清飞负责每日水情、汛情、工情编辑审核。李刚、余长根、林绍清、李新负责一线指导,分别赴一线指挥防洪工作。如需增加工作组,由新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会商做出安排。
(3)新县水利局向有关乡镇(区、街道)及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雨情、水情、汛情每日4时、8时、12时、16时、20时、24时,以短信形式向有关领导发布。工情和工作开展情况每日10时、16时完成编辑审核。
5.5 响应终止
新县水利局主要领导根据汛情和旱情变化和对我县的影响情况变化,决定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
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新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人员名单
2、新县中型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人员名单
3、新县各乡镇(区、街道)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人员
附件1:
新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人员名单
组长:胡冕
副组长:李刚、吴雷、余长根、李立、林绍清、李新、郑元堂
综合组组长:李刚、吴雷
成 员:邱 生、王玉璐、王清飞
工程组组长:李刚、吴雷、余长根、李立、林绍清、李新、郑元堂
成员:邱生、王云、王玉璐、蔡峰、王清飞、曹桂玲、钟栋、冯新、汤传新、吴强、杨欣、华日海
调度组组长:胡 冕、李 刚
成员:邱 生、王 云、王玉璐、华日海、王清飞
附件2:
新县中型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人员名单
香山水库管理处: 彭广丰、杨 伟、邱 恒
长洲河水库管理处:李 立、汤传新、李敦昵
附件3:
新县各乡镇(区、街道)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人员
乡镇(区、街道):政委(书记)、指挥长(乡镇长)、防办主任(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水利站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