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新县辖区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积水、积雪、结冰等情况引发交通拥挤和交通堵塞,及时疏导交通堵塞,全力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树清任组长,县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张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胡如祥,巡特警大队大队长王成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及交警大队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警大队教导员陈恭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指令下达、信息上报及有关工作的协调指挥,联系人:邵家瑞。
二、工作目标
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及时排除道路交通堵塞因素,尽快恢复道路交通,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辖区内道路安全畅通和治安秩序良好。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胡如祥负责, 办公室、各勤务中队具体实施。
任务:
1、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市交警支队、县公安局的联系,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或接受上级指令。
2、加强与120急救中心、消防大队、交通部门、国省道沿线乡镇相邻县市、高速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便共同作战,应急处突,疏堵保通。
3、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下达交通管制命令,协调各组行动,统一调配全县交警警力。
4、根据道路交通实况按照上级要求,采取车辆分流措施,确定绕行路线。
(二)信息联络组:交警大队教导员陈恭发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
任务:
1、及时掌握天气、道路交通状况,随时向综合协调组报告最新道路交通动态,发布预警信息。
2、及时收集汇总各中队信息报告,分析研究对策,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交通疏导组: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梁善玉、支部副书记杨家山负责,交警大队各所、队、室及辖区派出所具体实施。
任务:
1、道路一旦出现影响车辆通行的堵塞因素,及时组织警力疏导交通。
2、需要采取措施共同分流滞留车辆时,立即同国、省道沿线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疏堵保通工作。
3、积极作好道路两侧路边店、加油站、修理铺等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防止盗抢、敲诈等案事件的发生。
4、做好滞留车辆司乘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交通清障组: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章伟负责,事故处理中队具体组织实施。
清障组配备清障车1台,事故勘查车2辆,一旦发生道路积雪、结冰等影响通行车辆出现故障影响交通时,要迅速清除道路障碍;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勘查、清理现场,及时恢复交通。
(五)宣传报道组:支部委员、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邵家瑞负责,交警大队办公室具体实施。
任务是做好预案实施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采集信息,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人好事,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双微”平台等媒体向道路沿线群众和受阻司乘人员宣传交通法规,使其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警统一指挥。
四、路段分工
当遇有大雾及冰雪恶劣天气时,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及辖区派出所要全员上路,指挥疏导交通,执勤警车要开启警灯,执勤民警一律穿着反光背心;当遇有大雪封堵及重大突发事件时,所有执勤人员要全部上路,24小时指挥疏导交通,夜间要保证坡道、弯道、桥梁有专人负责看守,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得到落实。
(一)交警大队领导带班
以大队日常排班为准。交警大队积极与巡特警大队、辖区派出所配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二)338省道交通疏导路段分工
1、苏河至浒湾大桥西(含):交警大队吴陈河中队、苏河派出所、千斤派出所、吴陈河派出所产业集聚区派出所负责,责任人:陈捷频、罗超、朱新存、吴俊。
2、浒湾大桥西(不含)至至丁李湾路口(含):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浒湾派出所负责,责任人:陈磊、朱永胜。
3、338省道丁李湾路口(不含)至沙窝段:交警大队沙窝中队、八里畈派出所、沙窝派出所负责,责任人:朱光军、张宏星、高鹏。
(三)G230、G106国道交通疏导路段分工
1、国道230交通加油站(不含)至新光桥:机动中队、浒湾派出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浒湾派出所负责,责任人:陈磊、朱永胜。
2、国道230交通加油站路口(含)到连康山路口(含):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城关派出所负责,责任人:姚杰、朱安定。
3、国道230连康山路口(不含)至国道230河南与湖北交界线(箭厂河山石门路段为重点管控路段):交警大队箭厂河中队、箭厂河派出所负责,责任人:张朗、黄伟波。
4、国道106线沙窝段(沙窝小界岭路段为重点管控路段):交警大队沙窝中队、沙窝派出所负责,责任人:张宏星、高鹏。
(四)城区交通疏导工作:由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局直值班民警负责,责任人:相关单位负责人。
(五)县乡道路交通疏导路段分工
各乡镇区派出所有管理交通的职责,重点查处酒驾、客车超员、农用车载客、无牌无证、危化品运输等。尤其是没有设置交警中队的乡镇区,派出所更应积极主动、严格履职,疏堵保通,查纠交通违法,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人:各派出所所长
五、工作要求
(一)各执勤单位要依照方案要求,明确路段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执勤、备勤人员不得脱岗、漏岗,执勤民警要保持与交警大队带班领导和路段负责人的通讯联系,保证随叫随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值班备勤期间全体民警不得擅离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必须外出时须按县局规定程序批准。
(四)执勤车辆、通讯器材、防护装备要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执勤人员人身安全,燃料供应等后勤保障物资供应要充足、及时。
(五)认真做过往司乘人员思想工作,积极主动为其排忧难。
(六)执勤、备勤民警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有不怕吃苦,不怕疲劳,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执勤民警在执勤中所查扣的证件、车辆在交接班时仍未处理完毕的,统一移交给辖区交警中队处理,查扣证件、车辆时必须出具暂扣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到辖区交警中队处理。
(八)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对警车的警灯、警报器、防滑链和反光锥筒、警示标志等配置情况以及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和轮胎的安全系统性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防护装备齐全和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及时报告送修,坚决杜绝“病车”上路。执勤民警上路巡逻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并携带必需的反光锥筒、防滑链和警示标志牌,开启警示灯,保持安全车速。
新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