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县城区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确保县城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达到优质高效的供水服务目的,特制定自来水公司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突发性供水事故预防工作,强化、规范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公司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经理为总指挥,下设七个应急分组,分别由指定的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划分责任区域,实行包片负责制,处理辖区内管网、水表、消防等供水设施突发性事件应急抢险工作。同时,建立值班制度,领导亲自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值班电话为:0376-2986307。
总指挥: 负责信息监督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
负责物资保障及督导工作
第一应急分组 (艾洼片区):负责该片区水表、水表阀门及小型管网维修。
第二应急分组(老城区):负责该片区水表、水表阀门及小型管网维修。
第三应急分组(金水片区):负责该片区水表、水表阀门及小型管网维修。
第四应急分组(方湾片区):负责该片区水表、水表阀门及小型管网维修。
第五应急分组(京九片区):负责该片区水表、水表阀门及小型管网维修。
信息联络部:负责信息联络
物资保障部:负责物资保障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当突发性供水事件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局并立即启动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各项抢险、抢救应急处理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故发展状况,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对现场发生的变化和突发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3.督促、协调、调集紧急抢险的人员、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等事项,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现场指挥人员紧急疏散。
4.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理预案。必要时,组织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三、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办公室接到突发性供水事件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办公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到现场,并及时利用电视、移动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二)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护、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救灾、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四)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在抢险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现场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
四、应急预案处理程序
在突发性供水事件发生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一)指挥部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
(二)指挥部成员应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便于调集车辆、施工工具和抢险物资,确保情况详明、指令准确,使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发生突发性事故时,应急分组组长迅速指挥抢修队员到现场实施抢修。维修队员、抢险车辆和设备到位,统一调配。抢险中应尽量减少停水范围和停水时间,限时排除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供水时,应采取相应临时供水措施。
(四)发生水质污染时,应及时会同水质检测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分析报告,决定采取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立即停止取水或供水并报上级。
(五)物资保障部24小时值班,做好物资储备(见附表),及时发货。信息联络部负责信息的收集,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做好各应急分组的联络工作。
(六)总指挥、副总指挥对各分组的应急抢险情况进行监督。
(七)应急分组组长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五、善后处理和纪律要求
(一)善后处理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基本内容: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及需要改造的地方、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纪律要求
1、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应急分组组长要迅速判断险情,果断应对,及时发出指令。
3、对发生突发性供水事件时,由于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贻误,导致事故严重的,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